www.digqq.com — 3月21日消息,搜狐IT从消息人士处独家拿到了珊瑚虫QQ案的法院一审判决书。判决书详细记录了珊瑚虫QQ案的审判过程和事件来龙去脉。 珊瑚虫工作在昨日更新称珊瑚QQ案已经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,判决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120万,罚没收入近118万。 判决书显示,法院在3月14日已宣布判决。 检察院:指控陈寿福“牟取非法利益” 这份判决书序号为深南法知刑初字第1号。判决书显示,陈寿福目前被羁押在深圳南山区看守所,当地检察院于2007年11月2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,指控自2005年底到2007年1月间,陈寿福从腾讯网站上下载QQ软件,并进行擅自修改,将QQ软件的广告、搜索功能删除,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,并安装北京智通无限公司(注:智通公司为ZCOM)、265公司和Google中国公司商业插件,在珊瑚虫工作室提供珊瑚虫QQ软件下载。检察院指控称陈据此进行“牟取非法利益”。 检察院指控,陈寿福在此期间从智通公司处收取15笔广告费总计105万元。2007年2月从265公司收取广告费近12万元。 检察院提交了如下证据证明指控事实,其中包括书证和物证,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、营业执照、民
www.15897.com — 夜火:11月1日集体抵制QQ?怎么抵制?不登陆QQ?实行这一活动的人有多少?1天少点用户登陆的损失对于TX来说算什么?虽然我也很反对腾讯对珊瑚虫的做法(珊瑚虫是外挂形式的存在,没有修改QQ;而且捆绑的一些流氓插件都可以选择不安装;相关评论已经有很多,不想在进行讨论,转这个文章只是为了声援下珊瑚虫),但是中国毕竟是使用QQ的人多,网友,同学,朋友,亲戚,……他们都用QQ,难道让他们都换其他的IM?这个行为说实话,没太大意义(要看到时候具体怎么个抵制法了~) 10月29日,在珊瑚虫版QQ作者Soff(即陈寿福) 被捕一个月后,搜狐IT发现,对珊瑚虫是否违法、腾讯的做法是否得当的话题依然成为网友热议的对象。其中,不乏人数众多的网友将陈寿福的被捕归咎于腾讯,并指责腾讯此举是“商业霸权”,甚至有网友呼吁网民在11月1日集体抵制QQ。 而有消息人士透露,为了解救被捕的陈寿福,网友们正在有计划地进行线下的实际行动营救,包括法律援助和在某些公开场合通过挂条幅、贴标语等形式声援陈寿福。 在珊瑚虫工作室策划,一个网址为http://www.helpsoff.cn,名字为“救助Soff”的网站也得到了网民的极大关注。在这一网站上,支持陈寿福的网站数
blog.cathayan.org — 看到了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的视频,基本可以确认,珊瑚虫QQ的作者是被抓了;并且还遭到了刑事案的对待,案子一下就升级了。去年,腾讯公司在北京诉珊瑚虫,北京的法院认定这个软件侵犯了著作权,判他赔了10万,判决书是这样说的: 本院认为:腾讯公司作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,有权限制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此作品,陈寿福未经许可在其网站“珊瑚虫工作室”中设置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行为显属侵权,故陈寿福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其辩称否认侵权,与事实不符,于法无据,本院不予采信;腾迅公司诉称陈寿福在“珊瑚虫工作室”上设置外挂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证据不足,对此本院亦不予采信;腾迅公司要求陈寿福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,亦证据不足,对此本院将依陈寿福的侵权程度依法确定赔偿数额,不再全部支持该公司的诉讼请求。 基本上是两点:珊瑚虫提供了打包后的QQ下载,是侵权;搞外挂,北京法院不认为是不正当竞争。